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厂工会举办《劳动合同法》培训班
来源: 发布日期:2007-12-4 15:27:14 浏览次数: 打印本页

 

 

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何付忠作辅导

 

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已于20076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,将于200811日起施行。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即将实施的《劳动合同法》,不断提高工会组织依法维权工作水平,厂工会于1128日下午举办了两级工会干部《劳动合同法》培训班。厂工会干部及全厂29个支会的支会主席及参加了学习培训。厂工会特邀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何付忠为大家授课。 
      在培训班上,何部长结合当前劳动关系现状与工会工作实际,运用生动翔实的事例,对《劳动合同法》中劳动关系的建立、劳动合同的期限、试用期、违约金、经济补偿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阐述。何部长深入浅出、观点鲜明、有理有据,为工会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、指导性和实用性都很强的培训课,使参加培训的工会干部深受教育和启发,进一步加深了对《劳动合同法》颁布实施的重要性和相关内容的认识理解。
      参加培训的工会干部一致认为,《劳动合同法》的颁布实施,不仅对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,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,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,而且也为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。作为工会干部一定要带头学习好、宣传好,为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。

     厂工会主席王文兰主持培训班,并结合学习宣贯十七大精神对两级工会干部提出了要求。她说,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头等大事,也是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,两级工会要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强大动力,扎实做好工会各项工作。

一是要深入扎实做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。工会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组织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,把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。各支会主席要主动积极学好《报告》,要参加好本单位的学习,党员要按时参加好党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。各支会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宣传阵地,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,营造氛围,组织和动员职工为企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
二是要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将十七大报告的精神融入到实际工作中。党的十七大是全党意志的集中体现,也是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与共同愿望的集中体现。要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,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,最大限度地焕发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。年底要开展好“双文明”竞赛评比表彰活动,根据生产任务组织好本单位的劳动竞赛,为我厂今年能较好完成各项指标创造条件。同时进一步推动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,要作为长项工作抓好,动员职工积极参加;要总结今年的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经验,为明年开展好这项活动作准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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